山丹县行政效能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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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推诿扯皮
内容 我们的相关部门真是可笑啊,提了个建议在清华园B区北面13号楼后停车场安装充电桩方便附近住户,相关部门答复“该区域属于公共区域,涉及本楼栋其他业主的共同权益。因此,在此区域安装充电桩,必须首先获得本楼栋业主委员会及物业部门的同意”,那你们在这个区域安装停车收费杆收费的时候有没有征求本楼栋业主同意?有的话请给出业主同意的相关资料,公示收费之后的用途,没有的话是不是违法乱收费?是不是应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纪监委的同志也看看,这就是相关部门的工作作风,推诿扯皮,就是不办实事
受理部门 住建局
咨询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10:46
答 复
已转办 纪委监委住建局 答复 转办时间:2025年11月13日 09:05
转办意见 请认真答复
办 理
答复部门 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1:36
答复内容 您好,针对您所投诉的问题,经核实,现答复如下:1.清华园B区13号楼后面停车场用地属于开发商退界范围,经交警大队、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同意后由山丹县志才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并由该公司物业负责运营、维护。2.因山丹县志才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费有限,无力在该停车场安装充电桩,经我局多次协商沟通,该公司正在与第三方协商安装充电桩相关事宜,待协商一致后,将尽快安装。
答复部门 住建局
答复时间 2025年11月13日 11:36
答复内容 您好,针对您所投诉的问题,经核实,现答复如下:1.清华园B区13号楼后面停车场用地属于开发商退界范围,经交警大队、住建局(城市管理局)同意后由山丹县志才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并由该公司物业负责运营、维护。2.因山丹县志才房地产开发公司经费有限,无力在该停车场安装充电桩,经我局多次协商沟通,该公司正在与第三方协商安装充电桩相关事宜,待协商一致后,将尽快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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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山丹
统计监督
单位名称 总数 办结 办结率
住建局 1122 1093 97%
教育局 444 439 98%
公安局 230 228 99%
交警大队 220 219 99%
人社局 217 216 99%
市场监管局 216 215 99%
纪委监委 159 194 100%
自来水公司 180 179 99%
交通运输局 156 156 100%
城管执法局 114 111 97%
卫生健康局 107 107 100%
政府办 106 103 97%
文体广旅局 69 69 100%
清泉镇人民政府 57 56 98%
自然资源局 55 55 100%
农业农村局 49 47 95%
发改局 47 45 95%
环卫所 36 36 100%
法院 34 34 100%
位奇镇 34 34 100%
民政局 31 31 100%
林草局 28 28 100%
医保局 26 26 100%
商务局 25 25 100%
北街社区 23 23 100%
组织部 22 20 90%
水务局 20 20 100%
消防大队 20 19 95%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18 18 100%
南街社区 18 18 100%
中医院 18 17 94%
霍城镇 17 16 94%
大马营镇 16 16 100%
信访局 14 14 100%
陈户镇 15 14 93%
退役军人事务局 13 13 100%
工信局 12 12 100%
长城社区 11 11 100%
税务局 10 10 100%
妇幼保健院 10 10 100%
电力公司 10 10 100%
人民医院 9 9 100%
县委办 21 8 38%
李桥乡 8 8 100%
文化街社区 7 7 100%
宣传部 10 6 60%
应急管理局 6 6 100%
政法委 6 5 83%
财政局 5 5 100%
东乐镇 5 5 100%
县府街社区 5 5 100%
博兴社区 5 5 100%
检察院 4 4 100%
残联 4 4 100%
老军乡 4 4 100%
司法局 3 3 100%
统计局 3 3 100%
清泉卫生院 3 3 100%
培黎学院 3 3 100%
滨河社区 3 3 100%
城乡融合发展集团 3 3 100%
政务服务中心 3 2 66%
人大办 1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