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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707人次关注该问题 |
| 投诉标题 |
长期有人占用消防通道 |
| 内容 |
仁爱小区七号楼和新城12号中间经常有车停在消防通道,小区业主回来不是被堵车进不去就是出不来,甚至有时候电动自行车都过不去,不要说救援车进出了。消防通道就是我们的“生命通道”,其重要性不容忽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和第五款之规定,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有以上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这个地方经常出现占用,并且也有不但占用,人坐车里不走,打喇叭让通行,然后还不通行坐撤离抽烟(甘GF53399)。占用消防通道照片太多了,请消防部门予以重视!!! |
| 受理部门 |
消防大队 |
| 咨询时间 |
2025年11月05日 1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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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消防大队 答复 |
转办时间:2025年11月06日 17:04 |
| 转办意见 |
请核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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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 答复部门 |
消防大队 |
答复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7:40 |
| 答复内容 |
2025年11月7日,经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核查,仁爱小区七号楼和新城11号中间有车停在消防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现象确实存在。大队已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对车辆进行清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通道处放置挡车石确保通道不被占用,提醒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通道畅通,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 答复部门 |
消防大队 |
| 答复时间 |
2025年11月14日 17:40 |
| 答复内容 |
2025年11月7日,经大队监督检查人员现场核查,仁爱小区七号楼和新城11号中间有车停在消防通道占用消防通道现象确实存在。大队已约谈单位负责人并对车辆进行清理,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在通道处放置挡车石确保通道不被占用,提醒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检查确保通道畅通,感谢您对消防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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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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