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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416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山丹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等多部门渎职懒政不作为。 |
内容 |
山丹县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消防等多部门渎职懒政不作为。收到举报后不查处、不核实整改情况、走形式。
裕祥润园住宅小区祥润物业公司存在诸多重大问题,一天天就知道收物业费,停车场也不划线,某些部门更离谱“我们和物业公司说了马上处理******的事”这句话就是万能的。1.@住建局:存在入驻小区手续违规、住建部门备案人员不到岗。物业相关人员无证上岗。且拒绝与业委会签署正式物业合同。2.@公安局:保安人数不足,且人证分离,无证上岗。3.@消防大队:自小区交付至今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火警报警器触发后物业不知情,需要业主在微信群通知物业关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大佛寺的教训历历在目)。4.@市场监管局:网上公开信息显示缴纳社保人数一直为0,资质是否该吊销??5.@税务局:物业公司从未主动开具发票。
上述问题在该平台有多次举报、投诉。相关部门(尤其是住建局)踢皮球、和稀泥。至今任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整改。形式主义当道。。。。
都说裕祥润园是山丹好小区。。你们自己去看看,地下室被人拉屎了物业都不知道。。停车场灯管舍不得开,换成灯泡子了。暖气片也拆了。。。那是人干的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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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住建局 |
咨询时间 |
2025年03月18日 1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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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住建局 答复 |
转办时间:2025年03月19日 08:57 |
转办意见 |
请核实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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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 09:23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立刻组织人员进行了核实,现就你的投诉答复如下:1.经住保中心核实,裕祥润园小区祥润物业公司确实存在停车场不划线、个别物业相关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我单位收到投诉问题后,第一时间要求物业公司对该问题进行限期督办。督促物业公司于3月22日对地下停车场进行车位划分,3月30日车位划分施工全部完毕;经查,祥润物业服务公司大部分员工已持有上岗证,个别员工确实未取得上岗证,我单位已督促物业企业对尚未取得上岗证的员工开展相关学习和培训,尽快取得上岗证书,持证上岗。2.对于您反映的存在入驻小区手续违规的问题,经住保中心工作人员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按照《张掖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包括同一建设项目内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经物业所在地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裕祥润园小区已于2019年4月经我单位批准,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祥润物业服务企业对该小区物业开展服务,相关选聘资料齐全,不存在入住小区手续违规的问题。3.关于反映的祥润物业拒绝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正式物业合同的问题,经住保中心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祥润物业相关责任人对《张掖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掌握的不深、不透,企业管理不够规范,对员工日常服务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跟踪落实,与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的沟通,双方对物业合同中个别条款存在分歧,达不成一致等因素,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不能暂未签署物业合同,但在日常服务过程中,祥润物业始终严格按照服务条款,认真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署物业合同。目前,祥润物业服务公司已于裕祥润园业主委员签订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4.对于您反映的地下室和停车场灯的问题,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已将停车场声控灯换成长明灯,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人员对地下室等区域的巡逻检查,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5.对于您反映的自小区交付至今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火警报警器触发后物业不知情的问题。经消防大队核查 ,核查期间消控室有人员值守。针对火灾报警器触发问题,发现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对误报问题,未能及时进行复位。我单位已对物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要求物业人员加强学习。6.对于您反映的保安人数不足,且人证分离,无证上岗的问题。经公安局治安大队与祥润物业沟通,因持证上岗的保安聘用价格高,物业资金不足导致无法聘用,现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聘用持证保安人员上岗,此后我局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 |
答复部门 |
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 09:23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网友您好,接到投诉后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和县消防大队立刻组织人员进行了核实,现就你的投诉答复如下:1.经住保中心核实,裕祥润园小区祥润物业公司确实存在停车场不划线、个别物业相关人员无证上岗的问题,我单位收到投诉问题后,第一时间要求物业公司对该问题进行限期督办。督促物业公司于3月22日对地下停车场进行车位划分,3月30日车位划分施工全部完毕;经查,祥润物业服务公司大部分员工已持有上岗证,个别员工确实未取得上岗证,我单位已督促物业企业对尚未取得上岗证的员工开展相关学习和培训,尽快取得上岗证书,持证上岗。2.对于您反映的存在入驻小区手续违规的问题,经住保中心工作人员核查,该问题不属实。按照《张掖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包括同一建设项目内非住宅的房屋建筑面积),经物业所在地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裕祥润园小区已于2019年4月经我单位批准,通过协议方式选聘祥润物业服务企业对该小区物业开展服务,相关选聘资料齐全,不存在入住小区手续违规的问题。3.关于反映的祥润物业拒绝与业主委员会签署正式物业合同的问题,经住保中心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查,祥润物业相关责任人对《张掖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法规政策掌握的不深、不透,企业管理不够规范,对员工日常服务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跟踪落实,与业主委员会缺乏有效的沟通,双方对物业合同中个别条款存在分歧,达不成一致等因素,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不能暂未签署物业合同,但在日常服务过程中,祥润物业始终严格按照服务条款,认真做好物业服务工作。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与业主委员会签署物业合同。目前,祥润物业服务公司已于裕祥润园业主委员签订了物业服务委托合同。4.对于您反映的地下室和停车场灯的问题,我单位已督促物业公司已将停车场声控灯换成长明灯,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人员对地下室等区域的巡逻检查,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5.对于您反映的自小区交付至今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火警报警器触发后物业不知情的问题。经消防大队核查 ,核查期间消控室有人员值守。针对火灾报警器触发问题,发现值班人员对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对误报问题,未能及时进行复位。我单位已对物业人员进行现场培训,要求物业人员加强学习。6.对于您反映的保安人数不足,且人证分离,无证上岗的问题。经公安局治安大队与祥润物业沟通,因持证上岗的保安聘用价格高,物业资金不足导致无法聘用,现我局已要求物业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整改,聘用持证保安人员上岗,此后我局将持续关注整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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