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详细信息 |
已有9922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龙首名府A区3号楼电梯问题 |
内容 |
领导你好,我是龙首名府A区3号楼业主,龙首名府A区3号楼北侧电梯已经停用三周有余,山丹县君泽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管理单位,面对三号楼业主的多次问询,均不予答复,我们业主缴纳的物业费用包含电梯使用费用,如果物业不能使电梯正常使用,那么物业费用应当进行相应的减免,如果电梯损坏,我们业主在入住时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完全可以使用维修基金进行修理,但在电梯停运的三周时间,君泽物业并未采取相应措施,及时修复电梯,也未向业主释明电梯停运的原因,请求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介入,保障本楼业主的合法权益,君泽物业作为国有企业应当承担相应的国企责任,而非推诿业主的请求。 |
受理部门 |
住建局 |
咨询时间 |
2024年08月10日 16:26 |
|
办 理 |
答复部门 |
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10:42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业主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单位积极联系物业公司核实情况,经核实,由于该楼栋内2台电梯其中1台存在安全隐患(曳引绳导向轮、封星接触器损坏)1台正常运行,为保证业主安全暂时将该电梯停运,并向市场监管局反映具体情况,要求必须更换相关配件。由于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损坏后需由业主公摊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协调后业主拒绝公摊费用,业主要求启动公共维修基金,目前物业公司正在征求业主意见。 |
答复部门 |
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8月15日 10:42 |
答复内容 |
尊敬的业主您好!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接到投诉后我单位积极联系物业公司核实情况,经核实,由于该楼栋内2台电梯其中1台存在安全隐患(曳引绳导向轮、封星接触器损坏)1台正常运行,为保证业主安全暂时将该电梯停运,并向市场监管局反映具体情况,要求必须更换相关配件。由于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损坏后需由业主公摊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协调后业主拒绝公摊费用,业主要求启动公共维修基金,目前物业公司正在征求业主意见。 |
|
效能评价 |
|
满意度评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