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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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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
购房合同变更 |
内容 |
2014年购买世博丽景房屋时本人在外地,房子看好后由父亲办理相关购房手续,2015年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2024年8月底办理不动产登记我找开发商所要相关资料时告知:“系统上传的资料只能是父亲的,不能上传我的,不相信就去市民大厅问去,现在能办理的就是给你退当年交的房屋面积差价+契税办证税+房产证契税+公共维修基金,退了后你自己办证时再交去(关于10年前就收取这些办证费用的违法行为暂且不说,能退回就行,不多追究)”。随后我去市民大厅80号窗口询问:“..........................................(此处省略太多字,写不下)”。往返于开发商和市民大厅三次,互相推诿扯皮,一个让问一个去。 |
受理部门 |
住建局 |
咨询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1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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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7:31 |
答复内容 |
关于网友留言办理情况的答复
网友:
您好! 2024年9月20日,我县收到您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互动交流”栏目平台留言反映“2015年购买房屋时因本人在外地,让父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按揭。今年因贷款提前还清办理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是我的名字,我办理不动产时就要上交所有税费,为什么还不能办理在我的名下。开发商与房管局互相推诿扯皮,请问领导,我的这种情况能否给予办理。需将购房合同进行变更”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来信人张涛的父亲张忠彪于2015年1月14日,在山丹县世博丽景小区12号楼2单元701室购买住宅一套,当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5月12日在我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商品房合同备案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抵押按揭)。2016年9月28日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张忠彪开具了甘肃增值税普通发票(房款发票)。今年8月中旬,张涛在山丹县政务大厅住房保障服务中心80号窗口前来咨询办理不动产权证事宜,要求必须现在要将购房人张忠彪变更张涛并为该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单位工作人员多次反复给信访人张涛进行解释并当面致电市政务大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了进行咨询并进行答复:购房人张忠彪变更为张涛是不可以的,需先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张忠彪名下,如想变更购买人可以走存量房买卖交易程序或是司法局公证:赠与、继承。但张涛拒不听解释,说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强烈要求必须现在要更改购房人。2024年8月30日上午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人员咨询相关部门发票具后是不能进行更改的,在张涛的强烈要求下,当日下午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人员再次咨询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告知能否变更由开发企业自行决定,随即开发企业财务人员为张涛出具了新不动销售电子发票,并将张忠彪的原始发票进行收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9月25日上午我单位工作人员致电张涛再次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详细讲解给张涛,最终张涛同意将房屋不动产证办理至父亲张忠彪名下在进行变更程序。 |
答复部门 |
住建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17:31 |
答复内容 |
关于网友留言办理情况的答复
网友:
您好! 2024年9月20日,我县收到您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互动交流”栏目平台留言反映“2015年购买房屋时因本人在外地,让父亲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按揭。今年因贷款提前还清办理不动产登记。购房发票是我的名字,我办理不动产时就要上交所有税费,为什么还不能办理在我的名下。开发商与房管局互相推诿扯皮,请问领导,我的这种情况能否给予办理。需将购房合同进行变更”问题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住建局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查,来信人张涛的父亲张忠彪于2015年1月14日,在山丹县世博丽景小区12号楼2单元701室购买住宅一套,当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年5月12日在我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商品房合同备案并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房屋抵押按揭)。2016年9月28日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张忠彪开具了甘肃增值税普通发票(房款发票)。今年8月中旬,张涛在山丹县政务大厅住房保障服务中心80号窗口前来咨询办理不动产权证事宜,要求必须现在要将购房人张忠彪变更张涛并为该房屋办理不动产权证。我单位工作人员多次反复给信访人张涛进行解释并当面致电市政务大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了进行咨询并进行答复:购房人张忠彪变更为张涛是不可以的,需先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办理至张忠彪名下,如想变更购买人可以走存量房买卖交易程序或是司法局公证:赠与、继承。但张涛拒不听解释,说工作人员推诿扯皮,强烈要求必须现在要更改购房人。2024年8月30日上午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人员咨询相关部门发票具后是不能进行更改的,在张涛的强烈要求下,当日下午山丹腾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人员再次咨询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告知能否变更由开发企业自行决定,随即开发企业财务人员为张涛出具了新不动销售电子发票,并将张忠彪的原始发票进行收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国务院决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推行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范私下交易行为。9月25日上午我单位工作人员致电张涛再次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详细讲解给张涛,最终张涛同意将房屋不动产证办理至父亲张忠彪名下在进行变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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