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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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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
投诉 |
内容 |
你就说 你好交警大队的领导们 同样都是个工作的 我零时停车打了双闪 不过1分钟时间 你们交警大队的执法人员开口闭口就是脏话 已经不止一次了 有啥不能好好说,我是刚考的驾照。按照你们执法人员的意思。我实习驾照就得卑躬屈膝的,对你们执法人员点头哈腰的。就是态度好了? 民警还是辅警我也就不说了 就这执法态度 |
受理部门 |
公安局 |
咨询时间 |
2024年08月27日 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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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5:04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4年8月27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经我局调查,答复如下:一.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二:2024年8月27日10时15分许,我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驾驶警用电动摩托车巡逻至山丹县育才中学路段,经过育才中学后门时发现一辆车号为甘GF11995的灰色小型轿车违法停放在育才中学后门前的人行道上,车辆驾驶员在场,因该车辆在临时停放时未按规定开启双闪警示灯,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核查了该车驾驶员的驾驶证以及该车行驶证,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目前处于实习期,但车辆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于是我局工作人员告知该驾驶员此处禁止停放车辆,应当立即驶离,驾驶证在实习期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在车上粘贴实习标志。随后我们对该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未作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该驾驶员驶离现场。我局工作人员执法全程依法依规,不存在态度恶劣的问题;三:我局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异议请前往山丹县公安局609办公室查看。 |
答复部门 |
公安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5:04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4年8月27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态度恶劣的问题,经我局调查,答复如下:一.首先感谢你对我们公安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二:2024年8月27日10时15分许,我局交警大队工作人员驾驶警用电动摩托车巡逻至山丹县育才中学路段,经过育才中学后门时发现一辆车号为甘GF11995的灰色小型轿车违法停放在育才中学后门前的人行道上,车辆驾驶员在场,因该车辆在临时停放时未按规定开启双闪警示灯,我局工作人员当场核查了该车驾驶员的驾驶证以及该车行驶证,发现该驾驶员的驾驶证目前处于实习期,但车辆未按规定粘贴实习标志。于是我局工作人员告知该驾驶员此处禁止停放车辆,应当立即驶离,驾驶证在实习期驾驶车辆必须按规定在车上粘贴实习标志。随后我们对该驾驶员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未作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该驾驶员驶离现场。我局工作人员执法全程依法依规,不存在态度恶劣的问题;三:我局工作人员执法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异议请前往山丹县公安局609办公室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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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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