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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10106人次关注该问题 |
咨询标题 |
停车收费 |
内容 |
请问现在各个小区内的停车收费是由政府定价管理还是由物业随心所欲收取?新能源车各小区停车还享受优惠政策吗?优惠政策是什么? |
受理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咨询时间 |
2024年08月02日 1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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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市场监管局 答复 |
转办时间:2024年08月02日 17:35 |
转办意见 |
请核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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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 09:58 |
答复内容 |
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处理。经核查,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一是根据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张发改价格〔2023〕23号)、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丹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山发改〔2021〕116号)文件精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协商议价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具备协商议价条件”是指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含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或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经多数业主同意,能够与经营管理者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一致)。目前山丹县拥有地下停车场的住宅小区均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执行,地面停车场按照按照实际情况执行政府定价、协商议价(均低于政府定价标准)标准执行,新能源汽车享受机动车停放优惠,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目前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系统存在无法直接识别新能源车,导致临时停车时未能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发现问题后可与停车服务管理部门协商处理,固定停车优惠政策在办理停车服务时可于停车服务管理单位说明情况享受优惠政策。若有存在停车服务的相关问题,可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或县住房保障中心反映,感谢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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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市场监管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8月08日 09:58 |
答复内容 |
接到投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处理。经核查,现将核实情况,答复如下:一是根据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印发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张发改价格〔2023〕23号)、山丹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山丹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山发改〔2021〕116号)文件精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别协商议价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实行市场调节价(“具备协商议价条件”是指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委员会(含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大会),或者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经多数业主同意,能够与经营管理者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协商一致)。目前山丹县拥有地下停车场的住宅小区均按照政府定价标准执行,地面停车场按照按照实际情况执行政府定价、协商议价(均低于政府定价标准)标准执行,新能源汽车享受机动车停放优惠,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目前住宅小区停车收费系统存在无法直接识别新能源车,导致临时停车时未能及时享受优惠政策,发现问题后可与停车服务管理部门协商处理,固定停车优惠政策在办理停车服务时可于停车服务管理单位说明情况享受优惠政策。若有存在停车服务的相关问题,可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或县住房保障中心反映,感谢您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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