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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6625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慢性病卡办理有误 |
内容 |
我是一个患有高血压的患者,我将办理慢性病卡资料提交东乐镇卫生院办理高血压慢性病卡,而东乐镇卫生院给我办理的慢性病卡为“肺心病”慢性病卡,我到医院领取时,医生告知我,这个是通用的,请问慢性病卡能通用吗?办理这种卡用了半年时间,由于工作人员失误,耽误了我用卡,请相关单位予以办理,尽快给我重新办理慢性病卡。 |
受理部门 |
医保局 |
咨询时间 |
2024年07月10日 1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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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医保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6:52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4年7月10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我是一个患有高血压的患者,我将办理慢性病卡资料提交东乐镇卫生院办理高血压慢性病卡,而东乐镇卫生院给我办理的慢性病卡为“肺心病”慢性病卡,我到医院领取时,医生告知我,这个是通用的,请问慢性病卡能通用吗?办理这种卡用了半年时间,由于工作人员失误,耽误了我用卡,请相关单位予以办理,尽快给我重新办理慢性病卡”的问题,我单位收悉后已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电话告知予你,现书面详细答复如下:
经与您沟通,您在申报门诊慢特病时委托本村乡村医生办理,代办人将门诊慢特病申报病种填写为住院病历诊断中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专家根据患者所申报的病种给于认定,同时该疾病鉴定结果符合认定标准,并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医保待遇。同时,因您住院病历诊断中已确诊存在高血压疾病,我单位已联系东乐镇卫生院,为您办理了高血压门诊“两病”卡,在您暂未认定高血压并发症的门诊慢特病前,可以使用高血压门诊“两病”卡进行就医购药,报销额度不占用门诊慢特病额度,报销比例与门诊慢特病一致,均为合规费用的70%。
关于甘肃省慢性病患者用药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及其用药范围的相关文件中,慢病卡不能通用,每个病种只用于适合该病种的用药范围。
上诉情况已于患者电话沟通,取得患者满意。若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山丹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936--2816518)进行咨询。 |
答复部门 |
医保局 |
答复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16:52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4年7月10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我是一个患有高血压的患者,我将办理慢性病卡资料提交东乐镇卫生院办理高血压慢性病卡,而东乐镇卫生院给我办理的慢性病卡为“肺心病”慢性病卡,我到医院领取时,医生告知我,这个是通用的,请问慢性病卡能通用吗?办理这种卡用了半年时间,由于工作人员失误,耽误了我用卡,请相关单位予以办理,尽快给我重新办理慢性病卡”的问题,我单位收悉后已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于2024年7月11日上午电话告知予你,现书面详细答复如下:
经与您沟通,您在申报门诊慢特病时委托本村乡村医生办理,代办人将门诊慢特病申报病种填写为住院病历诊断中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定点医疗机构专家根据患者所申报的病种给于认定,同时该疾病鉴定结果符合认定标准,并于2024年7月1日开始,可以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为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医保待遇。同时,因您住院病历诊断中已确诊存在高血压疾病,我单位已联系东乐镇卫生院,为您办理了高血压门诊“两病”卡,在您暂未认定高血压并发症的门诊慢特病前,可以使用高血压门诊“两病”卡进行就医购药,报销额度不占用门诊慢特病额度,报销比例与门诊慢特病一致,均为合规费用的70%。
关于甘肃省慢性病患者用药长期处方适用疾病病种及其用药范围的相关文件中,慢病卡不能通用,每个病种只用于适合该病种的用药范围。
上诉情况已于患者电话沟通,取得患者满意。若还有其他疑问,请致电山丹县医疗保障局(电话:0936--2816518)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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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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