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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7914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村干部挪用村民土地承包款 |
内容 |
村干部挪用村民承包土地款,不兑现承诺,严重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村民的信任,还损害了基层治理的公正性。村民应积极维权,向上级反映情况,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护。 |
受理部门 |
霍城镇 |
咨询时间 |
2024年05月16日 12: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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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霍城镇 答复 |
转办时间:2024年05月16日 16:55 |
转办意见 |
请核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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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霍城镇 |
答复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 17:47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2024年5月16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上反映的村干部挪用村民承包土地款,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经核查,现答复如下:2024年霍城镇西关村土地由村民委托村上集体承包给两家企业种植,按照合同约定两家企业将土地流转费转入山丹县霍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账户管理,不存在村干部挪用的问题,现土地流转费已陆续发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答复部门 |
霍城镇 |
答复时间 |
2024年05月23日 17:47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2024年5月16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上反映的村干部挪用村民承包土地款,严重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问题。
经核查,现答复如下:2024年霍城镇西关村土地由村民委托村上集体承包给两家企业种植,按照合同约定两家企业将土地流转费转入山丹县霍城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账户管理,不存在村干部挪用的问题,现土地流转费已陆续发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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