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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7692人次关注该问题 |
求助标题 |
工资拖欠 |
内容 |
本人于2023年在焉支巷子从事内墙涂料工作,有一个是公共卫生间我们5个人一起干的,当时说的一天260元,共19个工,4940元,还有一个是2个人干的奶茶店,饺子馆,羊头汤馆。剩的2700不给,现在加起来是7640元没给。老板姓名,刘汉,电话号码:15103905506身份证号码:622226197402083034,现在只知道对方的这些信息,对方现在直接电话不接,消息不回,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
附件 |
文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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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人社局 |
咨询时间 |
2023年11月14日 1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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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人社局 答复 |
转办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5:01 |
转办意见 |
请人社局核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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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人社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 14:49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2023年11月14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本人于2023年在焉支巷子从事内墙涂料工作,有一个是公共卫生间我们5个人一起干的,当时说的一天260元,共19个工,4940元,还有一个是2个人干的奶茶店,饺子馆,羊头汤馆。剩的2700不给,现在加起来是7640元没给。老板姓名,刘汉,电话号码:15103905506身份证号码:622226197402083034,现在只知道对方的这些信息,对方现在直接电话不接,消息不回,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答复如下:
2023年11月14日,山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核实,您实际是由私人老板刘汉个人雇佣,属自然人之间的雇佣行为。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问题不在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范围,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案件情况告知您,建议您尽快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保障自身权利。
感谢您的留言! |
答复部门 |
人社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11月16日 14:49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2023年11月14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本人于2023年在焉支巷子从事内墙涂料工作,有一个是公共卫生间我们5个人一起干的,当时说的一天260元,共19个工,4940元,还有一个是2个人干的奶茶店,饺子馆,羊头汤馆。剩的2700不给,现在加起来是7640元没给。老板姓名,刘汉,电话号码:15103905506身份证号码:622226197402083034,现在只知道对方的这些信息,对方现在直接电话不接,消息不回,请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答复如下:
2023年11月14日,山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核实,您实际是由私人老板刘汉个人雇佣,属自然人之间的雇佣行为。依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该问题不在劳动监察部门受理范围,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将案件情况告知您,建议您尽快通过司法诉讼途径保障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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