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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9309人次关注该问题 |
咨询标题 |
养老金 |
内容 |
何局长,你好,麻烦问一下公交公司不给驾驶员交五险一金。这样合法吗? |
受理部门 |
人社局 |
咨询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1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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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人社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11月02日 11:46 |
答复内容 |
匿名网友:
您好!2023年10月20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咨询:“关于公交公司不给驾驶员交五险一金是否合法”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若您与公交公司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公交公司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县公交公司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组织工作力量,对公交公司用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县公交公司确实存在您反映的问题,未做到全员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税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县公交公司开展实地稽核及催缴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关于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您可前往山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进行详细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936-2731215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及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
答复部门 |
人社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11月02日 11:46 |
答复内容 |
匿名网友:
您好!2023年10月20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咨询:“关于公交公司不给驾驶员交五险一金是否合法”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相关规定,若您与公交公司签订了合法的劳动合同或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那么公交公司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一种违法行为。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县公交公司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组织工作力量,对公交公司用工情况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核查,县公交公司确实存在您反映的问题,未做到全员参加社会保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下一步,我局将联合税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对县公交公司开展实地稽核及催缴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不受损害。
关于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和具体问题,您可前往山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山丹县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进行详细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936-2731215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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