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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9680人次关注该问题 |
咨询标题 |
房屋不动产证啥时候能办理 |
内容 |
在一品美景小区居住近10年了,所住的房子啥证都没有,还是名符其实的“黑户”。前几年政府统一集中解决过类似的历史遗留问题,后听说在城里类似的问题大部分都解决了,但我们这个小区无人管,住户们意见很大,但没人知道该向谁反映,办证的路在哪里。这个小区居民这么多,政府啥时候能给个明确的解决办法,把房屋不动产证给办下来,还居民以满意? |
受理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咨询时间 |
2023年09月18日 1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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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自然资源局 答复 |
转办时间:2023年09月19日 08:46 |
转办意见 |
请自然资源局核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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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17:28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你们反映的“山丹县一品美景房子至今都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经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查询核实,现答复如下:
山丹县一品美景小区一共有11栋住宅楼,1-10号住宅楼是经济适用房,11号楼是商品房。此11栋楼都已经全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11号楼住户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销售发票、房产分户图和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共同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按照《山丹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称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的买卖、继承、赠与、变更性质等处分房屋产权的行为。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实行政府回购;确认是否同意上市交易;确认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标准和缴纳方式;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在出具上市交易意见书之前需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上市易。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通知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资料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政府批准同意上市交易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一按政府核定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县税务局)和城市基础设配套费(县住建局)、人防费(县发改局)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签订正式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开发商出具)。三是契税完税凭证(县税务局)。四是房屋所有权人(含共有人)需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磊 15025890936)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房产分户图和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共同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如有其他咨询事项,可拨打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电话:0936-599787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
答复部门 |
自然资源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09月28日 17:28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你们反映的“山丹县一品美景房子至今都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经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查询核实,现答复如下:
山丹县一品美景小区一共有11栋住宅楼,1-10号住宅楼是经济适用房,11号楼是商品房。此11栋楼都已经全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11号楼住户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销售发票、房产分户图和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共同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按照《山丹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所称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包括住房的买卖、继承、赠与、变更性质等处分房屋产权的行为。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及相关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实行政府回购;确认是否同意上市交易;确认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相关税费标准和缴纳方式;向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在出具上市交易意见书之前需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上市易。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办理流程为:申请人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通知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相关资料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县政府批准同意上市交易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知申请人提交相关资料并缴纳相关税费。包括:一按政府核定的标准缴纳土地出让金(县税务局)和城市基础设配套费(县住建局)、人防费(县发改局)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二是签订正式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开发商出具)。三是契税完税凭证(县税务局)。四是房屋所有权人(含共有人)需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山丹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审核后为申请人出具《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磊 15025890936)
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申请人携带《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购房合同、销售发票、契税完税凭、房产分户图和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共同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如有其他咨询事项,可拨打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电话:0936-5997872,我们将热忱为您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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