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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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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
事关幼儿园保教费一事 |
内容 |
县教育局领导,有关幼儿园保健费一事,1.山丹县私立幼儿园2022年度秋季上学实际上学日期2022年9月6日,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3日,收取保教费是4.5个月,实际并未达到4个月,多收取18天保教费是否清退?2.上学期因疫情影响实际未到校天数,以达到你们制定的退还保教费50%规定,迟迟未见清退文件,只是少了270多块钱?保教费收取按照400每月收取,退费却成270多块?合理吗?还有政府补贴500元。3,山丹县公立幼儿园2023年度秋季幼儿园报名费加伙食费,一共缴纳980多元(包含一学期伙食)而私立幼儿园保教费就要1000多,伙食费另算,这样收费方式跟退费方式合理吗?符合相关规定吗?4.如果说因疫情原因,幼儿园受损失,相关领导,有关部门也考虑一下,疫情是全国性的,影响的不只是私立幼儿园,农民工,幼儿园家长收入也受到了同样的损失。却只能让家长承担。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望有关部门能重视一下 |
受理部门 |
教育局 |
咨询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 1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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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03月08日 09:02 |
答复内容 |
网友:你好!2023年2月27日,你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 事关幼儿园退费一事”的问题。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幼儿园疫情期间退费的相关事宜,各幼儿园已在今年春学期开园时已按全县统一标准进行公示,幼儿园保教费退费标准是在统筹核算运营成本后,以抵顶春学期的保教费方式进行,伙食费以实吃实支方式进行退费,不分公民办性质,全县统一一个标准,不再另行退多补少。请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对接联系,退费事宜,也请家长综合考虑,多予支持配合。
谢谢网友的留言关注! |
答复部门 |
教育局 |
答复时间 |
2023年03月08日 09:02 |
答复内容 |
网友:你好!2023年2月27日,你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 事关幼儿园退费一事”的问题。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幼儿园疫情期间退费的相关事宜,各幼儿园已在今年春学期开园时已按全县统一标准进行公示,幼儿园保教费退费标准是在统筹核算运营成本后,以抵顶春学期的保教费方式进行,伙食费以实吃实支方式进行退费,不分公民办性质,全县统一一个标准,不再另行退多补少。请幼儿家长与幼儿园对接联系,退费事宜,也请家长综合考虑,多予支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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