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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18444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违反劳动法 |
内容 |
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上班时间,员工一天12小时班两个班倒班,一周7天一天休息都没有,公司规定一年59天公休何来的文件规定,生产期间不让员工公休只允许请假,请假就扣钱,中秋、国庆、元旦等节假日不放假,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员工一年都在公司没有自己的时间,最后核算公休补助时也按一天100补,一年到头没休息加班费也不止那些吧,坐办公室的周末也不能双休又是为何,节假日也不能全休又是为何,给坐办公室也定一年59天,他们又不生产一天8小时工种又不特殊为啥也不能按照国家规定休息为啥不给加班费而且年末核算公休也不会给办公室的补钱 |
受理部门 |
人社局 |
咨询时间 |
2022年12月22日 1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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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人社局 |
答复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17:44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2022年12月22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上班时间,员工一天12小时班两个班倒班,一周7天一天休息都没有,公司规定一年59天公休何来的文件规定,生产期间不让员工公休只允许请假,请假就扣钱,中秋、国庆、元旦等节假日不放假,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员工一年都在公司没有自己的时间,最后核算公休补助时也按一天100补,一年到头没休息加班费也不止那些吧,坐办公室的周末也不能双休又是为何,节假日也不能全休又是为何,给坐办公室也定一年59天, 他们又不生产一天8小时工种又不特殊为啥也不能按照国家规定休息为啥不给加班费而且年末核算公休也不会给办公室的补钱”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7日到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劳动用工检查。
经查,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食品行业,每年生产期集中于7月份之后,由于生产期和原料产出期时间高度一致,加之生产期比较集中,导致在这段时间内员工的正常休息休假因生产原因而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在生产期高峰后,企业会采取轮休、补休、放假等方式补全员工的休息休假时间。
现鉴于该企业在生产期不能有效保障员工的正常休息休假权益,已然违反了《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已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场向该公司下发了《山丹县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山劳监令字〔2022〕22号),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相关问题,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上报改正情况说明。
今后,我局将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劳动用工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劳动法》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劳动防护等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 |
答复部门 |
人社局 |
答复时间 |
2022年12月28日 17:44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
2022年12月22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严重违反劳动法上班时间,员工一天12小时班两个班倒班,一周7天一天休息都没有,公司规定一年59天公休何来的文件规定,生产期间不让员工公休只允许请假,请假就扣钱,中秋、国庆、元旦等节假日不放假,上班也没有加班工资,员工一年都在公司没有自己的时间,最后核算公休补助时也按一天100补,一年到头没休息加班费也不止那些吧,坐办公室的周末也不能双休又是为何,节假日也不能全休又是为何,给坐办公室也定一年59天, 他们又不生产一天8小时工种又不特殊为啥也不能按照国家规定休息为啥不给加班费而且年末核算公休也不会给办公室的补钱”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在收到您反映的问题后,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于2022年12月27日到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劳动用工检查。
经查,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食品行业,每年生产期集中于7月份之后,由于生产期和原料产出期时间高度一致,加之生产期比较集中,导致在这段时间内员工的正常休息休假因生产原因而不能得到充分保证。在生产期高峰后,企业会采取轮休、补休、放假等方式补全员工的休息休假时间。
现鉴于该企业在生产期不能有效保障员工的正常休息休假权益,已然违反了《劳动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已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相关规定,当场向该公司下发了《山丹县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山劳监令字〔2022〕22号),要求该公司立即整改相关问题,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上报改正情况说明。
今后,我局将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劳动用工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劳动法》相关规定,切实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工资福利、劳动防护等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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