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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19091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小区停车费收费不合理 |
内容 |
我是塞乡嘉苑的住户,根据发改局2021年6月9日下发的61号文,我小区露天停车位每月收取停车费56元是否符合文件精神。如超出文件定价,超出部分该如何解决。望贵局予以重视 |
受理部门 |
发改局 |
咨询时间 |
2022年01月04日 09: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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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发改局 |
答复时间 |
2022年01月04日 16:17 |
答复内容 |
刘俊杰:
您好!2022年1月25日,您在山丹县行政职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塞乡嘉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经发改局核实,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于2021年6月3日出台《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山政办字〔2021〕16号)。同时以《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丹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山政发〔2021〕61号)批复我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小型汽车占有业主共用(有)场地停放包月40元/位.月,临停2小时以内每次2.00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增加1.00元,24小时累计收费不超过8.00元。
我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对塞乡嘉园小区停车服务情况开展实地调查,要求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进一步与业主协商停车收费标准。对于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我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目前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正在整改,县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各项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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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发改局 |
答复时间 |
2022年01月04日 16:17 |
答复内容 |
刘俊杰:
您好!2022年1月25日,您在山丹县行政职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塞乡嘉园小区停车收费问题。经发改局核实,现答复如下:
县政府于2021年6月3日出台《山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山政办字〔2021〕16号)。同时以《山丹县人民政府关于山丹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山政发〔2021〕61号)批复我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其中小型汽车占有业主共用(有)场地停放包月40元/位.月,临停2小时以内每次2.00元,超过2小时每小时增加1.00元,24小时累计收费不超过8.00元。
我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对塞乡嘉园小区停车服务情况开展实地调查,要求该小区物业管理单位严格执行各项收费政策,进一步与业主协商停车收费标准。对于不具备协商议价条件的,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张掖市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及我县城区实行政府定价住宅小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并做好收费公示工作。目前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正在整改,县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各项政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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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能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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