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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18114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环境监察大队不作为 |
内容 |
你好!我是仁和街沿街住户,这段时间仁和街施工,现场没有除尘设备,渣土车来回跑带起来的尘土让我们连窗户都不能开,就此问题我已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向主管部门多次反应,但是仍然没有效果,一个城市的主街道都尘土飞扬何谈环保?何谈青山绿水?难道一个共产党领导下的环境监察大队连这点责任感都没有,怕出现场热?晒? |
受理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
咨询时间 |
2021年08月19日 1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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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答复 |
转办时间:2021年08月20日 08:46 |
转办意见 |
请生态环境山丹分局核实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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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
答复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 11:07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8月19日19时,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仁和街施工,现场没有除尘设备,渣土车来回跑带起来的尘土让住户连窗户都不能开,此问题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向主管部门多次反应,但是仍然没有效果,一个城市的主街道都尘土飞扬何谈环保?何谈绿水青山?”的问题,经核实,答复如下:
1. 2021年8月上旬,“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仁和街住户对仁和街施工道路扬尘大的信访投诉2次。接到投诉电话,接访人在认真耐心倾听投诉事项后告知信访人,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县委办字〔2020〕47号)“三、县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二十二)住建部门工作职责:4.指导监督施工工地噪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的相关责任规定,此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属于住建部门职责。针对投诉人一定要求环境部门处理并答复的要求,接访人立即将该信访件投诉事项汇报信访值周领导,经领导安排交由县大气巡查组对信访投诉件进行现场核查。
2. 经县大气巡查组现场核查:该施工工地位于山丹县仁和街,由山丹县盛浩城市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甘肃骏诚建业有限公司对仁和街整段进行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于7月20日开工,目前已完成雨水管网敷设,正在进行开挖管沟回填;污水管网敷设正在进行中,计划于9月20日完工。大气巡查办人员现场督促该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进行施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投诉问题在大气办的督促下已基本解决,但因投诉人拒不告诉其投诉电话和相关信息,加之全市统一配置的12369接听电话不显示来电人信息,无法及时进行回复,不存在我局“不作为”的现象。
3. 我局将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全面做好扬尘管控工作,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感谢您的留言! |
答复部门 |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
答复时间 |
2021年08月23日 11:07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8月19日19时,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仁和街施工,现场没有除尘设备,渣土车来回跑带起来的尘土让住户连窗户都不能开,此问题通过12369环保投诉热线向主管部门多次反应,但是仍然没有效果,一个城市的主街道都尘土飞扬何谈环保?何谈绿水青山?”的问题,经核实,答复如下:
1. 2021年8月上旬,“12369”环保热线共接到仁和街住户对仁和街施工道路扬尘大的信访投诉2次。接到投诉电话,接访人在认真耐心倾听投诉事项后告知信访人,按照县委办、县政府办《山丹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县委办字〔2020〕47号)“三、县政府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中“(二十二)住建部门工作职责:4.指导监督施工工地噪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6个100%’抑尘措施”的相关责任规定,此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属于住建部门职责。针对投诉人一定要求环境部门处理并答复的要求,接访人立即将该信访件投诉事项汇报信访值周领导,经领导安排交由县大气巡查组对信访投诉件进行现场核查。
2. 经县大气巡查组现场核查:该施工工地位于山丹县仁和街,由山丹县盛浩城市改造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甘肃骏诚建业有限公司对仁和街整段进行雨污管网改造。工程于7月20日开工,目前已完成雨水管网敷设,正在进行开挖管沟回填;污水管网敷设正在进行中,计划于9月20日完工。大气巡查办人员现场督促该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采取洒水降尘措施进行施工,降低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目前,投诉问题在大气办的督促下已基本解决,但因投诉人拒不告诉其投诉电话和相关信息,加之全市统一配置的12369接听电话不显示来电人信息,无法及时进行回复,不存在我局“不作为”的现象。
3. 我局将督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切实将责任扛在肩上,全面做好扬尘管控工作,推动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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