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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已有20179人次关注该问题 |
投诉标题 |
大马营乡新泉村泉兴农村合作社欠工资数万元 |
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2019年11至12月左右,我同一些赋闲在家的奶奶们一起,受雇于和大马营乡新泉村泉兴农村合作社有合作关系的陇西药材商,在零下十几度的室外进行药材挑拣,每日工资只有50元,并且持续了三十余天左右。但是到现在为止,合作社以与陇西药材商终止合作为理由拒绝给我们发放工资。
我们是为合作社的买家干活,也就是间接的为合作社干活。现在合作社与陇西药材商合作做废,但是被我们挑拣过的药材早已被合作社出售,并且合作社也拿到了尾款,而且,陇西药材商也为合作社支付过十万余元的定金。现在已过了一年之久,我们依旧是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手。
我们都知道挑拣过的药材和没有挑拣的药材他们的价值是不一样的,自然他们的售价也有高低。而那些多出来的价值是由我们在隆冬零下十几度的室外,一点一点积攒出来的,但是我们却没有拿到应得的报酬,白白挨了三十多天的冻。现在被我们挑拣过的药材早已被合作社拿去售卖,并拿到了钱。但是合作社却以,我们是被陇西药材商所雇佣的理由搪塞我们,迟迟不给我们发工资。我们都年过半百,赚的钱都是拿时间一点一点熬出来的。我们也是因为合作社才去帮陇西药材商挑拣药材,现在他们合作破裂,却只想把所有的责任都推给早已不知所踪的商人。
希望领导可以帮我们追回我们的工资,或者让合作社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不要再用这种漏洞百出的理由推卸责任。如果需要时间处理,请给我们一个明确的解决时间,不要无限期是拖延。谢谢。 |
受理部门 |
大马营镇 |
咨询时间 |
2021年01月12日 1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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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
已转办 |
纪委监委 转 大马营镇 答复 |
转办时间:2021年01月14日 15:36 |
转办意见 |
请大马营镇核实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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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大马营镇 |
答复时间 |
2021年01月29日 15:20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1年1月12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大马营乡新泉村泉兴农村合作社欠工资数万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2019年,泉兴合作社将收获的中药材出售给陇西县首阳镇中药材收购商郑军,但当时并没有签订出售合同,只是口头协定药材总价值18万,当时郑军先向合作社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其余货款打算药材出售后再支付。药材加工后,由于疫情原因,药材一直搁置,导致药材腐败、变质。后来,合作社为了减少损失,将好的药材挑拣出来买给另一个药材收购商,剩余腐败、变质药材在大马营派出所拍照取证后销毁,挑拣出来的药材总共卖了4万元,至目前,按照协定郑军还欠合作社4万元货款。加工药材时,所有的雇工都是由郑军管理的,合作社并没有参与到其中。现在,对于雇工的工资情况,合作社实际上不清楚,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都由郑军保管,比如“雇工具体干了多少工作?雇工工资总共有多少?已经发了多少?还剩多少没有发?”等等。合作社也一直积极和郑军联系协商解决这件事,镇纪委通过电话也向郑军传达了你反映的问题。现在,该问题正在积极协调解决中,镇纪委也会全程跟踪监督,希望通过大家努力,尽快解决拖欠你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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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部门 |
大马营镇 |
答复时间 |
2021年01月29日 15:20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1年1月12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大马营乡新泉村泉兴农村合作社欠工资数万元”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2019年,泉兴合作社将收获的中药材出售给陇西县首阳镇中药材收购商郑军,但当时并没有签订出售合同,只是口头协定药材总价值18万,当时郑军先向合作社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其余货款打算药材出售后再支付。药材加工后,由于疫情原因,药材一直搁置,导致药材腐败、变质。后来,合作社为了减少损失,将好的药材挑拣出来买给另一个药材收购商,剩余腐败、变质药材在大马营派出所拍照取证后销毁,挑拣出来的药材总共卖了4万元,至目前,按照协定郑军还欠合作社4万元货款。加工药材时,所有的雇工都是由郑军管理的,合作社并没有参与到其中。现在,对于雇工的工资情况,合作社实际上不清楚,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都由郑军保管,比如“雇工具体干了多少工作?雇工工资总共有多少?已经发了多少?还剩多少没有发?”等等。合作社也一直积极和郑军联系协商解决这件事,镇纪委通过电话也向郑军传达了你反映的问题。现在,该问题正在积极协调解决中,镇纪委也会全程跟踪监督,希望通过大家努力,尽快解决拖欠你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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