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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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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
住房按揭贷款保证金 |
内容 |
尊敬的建行领导,在贵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被售房部告知需向贵行缴纳住房按揭保证金,并以不缴纳不予办理的向购房人收取了按揭保证金,此款项是否合理?此项是否为贵行在收取? |
受理部门 |
建行 |
咨询时间 |
2020年11月26日 09: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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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理 |
答复部门 |
建行 |
答复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 18:29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0年11月26日,您通过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 “在建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售房部要求缴纳保证金,否则不予受理”的问题,对此,答复如下:建行山丹支行与山丹县志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为其开发的清华园住宅小区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由志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行缴纳贷款金额5%的保证金,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开发商要求贷款客户缴纳保证金纯属其单方面行为,建行从未向贷款客户个人收取过保证金,建议您向住建局或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感谢您的留言! |
答复部门 |
建行 |
答复时间 |
2020年12月11日 18:29 |
答复内容 |
网友:您好!2020年11月26日,您通过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反映 “在建行办理按揭贷款时售房部要求缴纳保证金,否则不予受理”的问题,对此,答复如下:建行山丹支行与山丹县志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为其开发的清华园住宅小区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根据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由志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行缴纳贷款金额5%的保证金,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开发商要求贷款客户缴纳保证金纯属其单方面行为,建行从未向贷款客户个人收取过保证金,建议您向住建局或市场监管部门反馈。
感谢您的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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