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行政效能监督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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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标题 搬不走的垃圾山
内容 山丹县纪委领导: 本人于2020年8月28日投诉山丹县舒景苑C区环境污染问题,投诉查询码为:2020082818206424,现经本人查询,该投诉已处理完毕,但本人对处理结果及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的处理方式极不满意,理由如下: 1.本人反映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本人反映问题后,相关部门人员确实来到现场,沟通的结果是将该垃圾点恢复原状,舒景苑C区垃圾全部入箱,并由专人负责按时清运,实际处理结果为仅是将现场垃圾进行了简单清运,脏、乱、差现象依旧,环境未得到有效改善。 2.对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的处理方式极不满意,处理结果显示“住户对处理结果表示很满意”,本人为投诉人都没有征询一下对处理结果的意见,不知道该“满意”从何而来?是认为群众可欺,还是上级好糊弄?还是环境问题无关紧要?还是纯粹的行政不作为?经本人主动电话问询,被告知已处理完毕,自己只负责监督清理一下,其他的自己没有执法权,要找其他部门解决?既然问题都没有解决,你怎么就处理完毕了,如果自己解决不了,为什么不向上汇报?纯粹就是懒政和怠政的表现。 投诉要求:要求有责任、有担当的部门继续解决舒景苑C区环境污染问题。
附件
受理部门 清泉镇
咨询时间 2020年09月08日 09:26
答 复
已转办 纪委监委清泉镇 答复 转办时间:2020年09月23日 09:42
转办意见 请你单位妥善处置
办 理
答复部门 清泉镇 答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14:51
答复内容 您好,2020年9月8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投诉“本人于2020年8月28日投诉山丹县舒景苑C区环境污染问题,投诉查询码为:2020082818206424,现经本人查询,该投诉已处理完毕,但本人对处理结果及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的处理方式极不满意,理由如下: 1.本人反映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本人反映问题后,相关部门人员确实来到现场,沟通的结果是将该垃圾点恢复原状,舒景苑C区垃圾全部入箱,并由专人负责按时清运,实际处理结果为仅是将现场垃圾进行了简单清运,脏、乱、差现象依旧,环境未得到有效改善。 2.对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的处理方式极不满意,处理结果显示“住户对处理结果表示很满意”,本人为投诉人都没有征询一下对处理结果的意见,不知道该“满意”从何而来?是认为群众可欺,还是上级好糊弄?还是环境问题无关紧要?还是纯粹的行政不作为?经本人主动电话问询,被告知已处理完毕,自己只负责监督清理一下,其他的自己没有执法权,要找其他部门解决?既然问题都没有解决,你怎么就处理完毕了,如果自己解决不了,为什么不向上汇报?纯粹就是懒政和怠政的表现。 投诉要求:要求有责任、有担当的部门继续解决舒景苑C区环境污染问题”的问题,经核实,答复如下: 清泉镇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所就舒景苑C区垃圾点处理问题与舒景苑C区开发商协商,采取以下措施对该问题进行整改: 1.2020年10月10日开发商已拆除舒景苑C区原有垃圾点; 2.开发商已购买环卫设施(垃圾桶、电动三轮车)对小区内垃圾进行清理; 3.由开发商负责每天清理一次垃圾,不准积压。小区物业委员会对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监督。 4.该小区环境卫生由开发商负责,清泉镇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关注小区环境卫生,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感谢您的留言!
答复部门 清泉镇
答复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14:51
答复内容 您好,2020年9月8日您在山丹县行政效能监察平台留言,投诉“本人于2020年8月28日投诉山丹县舒景苑C区环境污染问题,投诉查询码为:2020082818206424,现经本人查询,该投诉已处理完毕,但本人对处理结果及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的处理方式极不满意,理由如下: 1.本人反映的问题未得到解决,本人反映问题后,相关部门人员确实来到现场,沟通的结果是将该垃圾点恢复原状,舒景苑C区垃圾全部入箱,并由专人负责按时清运,实际处理结果为仅是将现场垃圾进行了简单清运,脏、乱、差现象依旧,环境未得到有效改善。 2.对负责处理投诉的部门的处理方式极不满意,处理结果显示“住户对处理结果表示很满意”,本人为投诉人都没有征询一下对处理结果的意见,不知道该“满意”从何而来?是认为群众可欺,还是上级好糊弄?还是环境问题无关紧要?还是纯粹的行政不作为?经本人主动电话问询,被告知已处理完毕,自己只负责监督清理一下,其他的自己没有执法权,要找其他部门解决?既然问题都没有解决,你怎么就处理完毕了,如果自己解决不了,为什么不向上汇报?纯粹就是懒政和怠政的表现。 投诉要求:要求有责任、有担当的部门继续解决舒景苑C区环境污染问题”的问题,经核实,答复如下: 清泉镇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卫所就舒景苑C区垃圾点处理问题与舒景苑C区开发商协商,采取以下措施对该问题进行整改: 1.2020年10月10日开发商已拆除舒景苑C区原有垃圾点; 2.开发商已购买环卫设施(垃圾桶、电动三轮车)对小区内垃圾进行清理; 3.由开发商负责每天清理一次垃圾,不准积压。小区物业委员会对垃圾清理工作进行监督。 4.该小区环境卫生由开发商负责,清泉镇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持续关注小区环境卫生,确保居民生活环境干净整洁。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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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山丹
统计监督
单位名称 总数 办结 办结率
住建局 1038 1009 97%
教育局 404 402 99%
人社局 204 203 99%
公安局 196 194 98%
市场监管局 194 194 100%
交警大队 194 193 99%
纪委监委 139 174 100%
自来水公司 162 160 98%
交通运输局 139 139 100%
城管执法局 114 111 97%
政府办 101 98 97%
卫生健康局 98 98 100%
文体广旅局 64 64 100%
清泉镇人民政府 55 54 98%
自然资源局 52 52 100%
发改局 46 44 95%
农业农村局 39 37 94%
环卫所 35 35 100%
位奇镇 33 33 100%
法院 31 31 100%
民政局 31 31 100%
商务局 25 25 100%
林草局 23 23 100%
医保局 22 22 100%
北街社区 23 22 95%
组织部 20 19 95%
水务局 19 19 100%
市生态环境局山丹分局 18 18 100%
南街社区 17 17 100%
中医院 18 17 94%
消防大队 17 17 100%
霍城镇 17 16 94%
信访局 14 14 100%
陈户镇 14 14 100%
大马营镇 15 14 93%
退役军人事务局 13 13 100%
工信局 11 11 100%
妇幼保健院 10 10 100%
电力公司 10 10 100%
税务局 9 9 100%
长城社区 9 9 100%
人民医院 9 9 100%
县委办 20 8 40%
李桥乡 8 8 100%
文化街社区 7 7 100%
宣传部 10 6 60%
应急管理局 6 6 100%
政法委 6 5 83%
县府街社区 5 5 100%
博兴社区 5 5 100%
检察院 4 4 100%
残联 4 4 100%
东乐镇 4 4 100%
老军乡 4 4 100%
财政局 3 3 100%
统计局 3 3 100%
清泉卫生院 3 3 100%
培黎学院 3 3 100%
政务服务中心 3 2 66%
前窑社区 2 2 100%
城市社区管理局 2 2 100%
滨河社区 2 2 100%
人大办 10 0 0%